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是最高检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数字检察工作,要求把数字检察作为战略重点,不断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本期“走百家院讲百家故事”采风组为您讲述林甸县人民检察院“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促检察综合履职”的故事。
赵洪艳:今年以来,大庆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企业破产违法执行监督工作,运用上下一体办案优势,抽调我院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参与到破产后执行违法监督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和监督工作。通过总结监督办案规律,我们参与设计完成“破产案件受理后执行违法”监督模型,并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推广与应用。
今年9月,该模型在最高检上架应用。我院积极开展应用推广工作,召开全国性线上推广会2次,与贵州、湖南、江苏等多个省份的检察机关进行交流推广,为15个省200多个院提供数据收集与清洗技术支持,自模型上架以来,预览次数1300余次,收藏次数近600次,派生次数28次,接受点对点模型咨询40余次,有效提升了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除了民事检察,其他领域还运用大数据做了哪些工作呢?
赵洪艳:我们运用大数据手段筛查案件线索,办理的“督促规范土地执法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国“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另外,我院还自主研发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不合规定药品销售,“裁定驳回起诉”民事类案件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分析、数据碰撞、数据挖掘发现治理漏洞或者监督线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目前共有10个模型在省检察院监督模型平台上架。
如何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创新?
赵洪艳:我院从理论研究入手推进这项工作,通过鼓励干警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参加征文活动等方式,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创新。近年来,我院5项重点调研课题在省市立项,2项成果获评2024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论文,2篇理论课题成果荣获全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2篇理论研究成果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大庆建设”主题征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赵洪艳:随着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辅助办案,是更好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由之路。我们院将持续推动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监督办案、促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