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依法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12件、801件。始终坚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367件,采纳率100%;实质性化解诉讼程序终结但讼争未解案件110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