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宁安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
时间:2022-02-14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杨少博
录入:郑云翔
审核:房然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宁安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刑事案件受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刑事案件受理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公正司法,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宁安市公安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刑事案件受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三章三十一条,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期限范围、卷宗规范、案卷材料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流程管理,全程网上监督,推进受理案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确保对刑事案件的统一受理和监督管理。
一、审查办案权限,把好案件管辖关。逐一查看侦查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相关卷宗材料,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犯罪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及指定侦查等案件信息要素,查清案件管辖范围和有管辖权的单位。
二、审查强制措施,把好犯罪嫌疑人在案关。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审查,通过审查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有无、类型、期限等情形,弄清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
三、审查文书材料,把好卷宗移送审核关。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法律文书、卷宗册数、涉案款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材料与送达函或移送物品清单上记载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案件受理的审查标准,有无文书份数不够、材料不全、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四、审查填录信息,把好信息录入关。按照准确、审慎、全面的原则,及时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填录相关信息,坚持当天受理审查、当天录入分流,业务部门当天签收,流程监管员当天审查,切实把好案件信息录入关。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流程监管员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实时查看案件办理、流转情况。
自政法协同办案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从“找不足、补差距、促发展”角度出发,明确岗位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