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部署
时间:2018-11-27
来源: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任
录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审核:孔宪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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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院将在牡丹江市院、宁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三级政法工作会议和三级检察长会议要求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砥砺前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进一步开创我院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工作思路
以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树立新时代检察社会公信、以争先创优和展现宁安检察鲜明特色为目标,以目标考评机制为载体,深耕检察主责主业,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打扶贫及民生领域犯罪等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深入开展“两护(维护发展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一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深化“两室(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建设,搭建青少年维权大格局,打造远程接访,智慧公诉等工作亮点,全面提升检察质效,打造一流检察院,创建一流业绩,推进“四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流程信息化、司法管理标准化)进程,为美好宁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基础工作
市院“以上看下”考评机制考评的各项工作,各科室及职能岗位必须确保位列前两名,未进入前两名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科室及人员评优资格,凡位列第五名(含第五名)以后的,启动免职程序。
(二)专项工作
中政委、高检院、省院、市院、宁安市委启动的阶段性专项工作,各科室应依据牵头部门的实施考评办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其结果作为评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特色工作
1、立案监督工作要有新起色,至少办理1起社会反响较大的立案监督案件;至少办理1起涉及民生的专项监督案件。
责任牵头科室: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赵志国 责任领导:王震宇
2、诉讼程序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要全面开展,至少要办理3起有影响的诉讼程序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案件。
责任牵头科室:民行科
责任人:付文利 责任领导:王震宇
3、在市委政法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实现检察监督的案件、质量、社会效果的突破,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达到100%。
责任牵头科室:公诉科
责任人:张彬 责任领导:张志军
重点配合科室:侦监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控申科
4、构建青少年维权大格局,未检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结合检察开放日举办护航青少年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
责任牵头科室:公诉科
责任人:张彬 责任领导:张志军
5、制定打造智慧公诉的发展规划、实施步骤,确定人才培养的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在牡丹江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责任牵头科室:公诉科
责任人:张彬 责任领导:张志军
重点配合科室:办公(技术)室
6、远程接访工作要延伸到乡镇社区,2018年要完成基础性设施建设和人员培养,2019年要有牡市级以上的远程接访经验。
责任牵头科室:控申科
责任人:信春尧 责任领导:张志军
7、争创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确保下批命名国家级文明接待室我院榜上有名。
责任牵头科室:控申科
责任人:信春尧 责任领导:张志军
8、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要有新突破,确保处于牡丹江地区领先地位。
责任牵头科室:刑事执行监督科
责任人:冯斌 责任领导:王震宇
9、案管工作要在信息共享和规范化建设上有新突破,保持省市级领先地位。
责任牵头部门:案管科
责任人:刘颖 责任领导:王鸿轩
10、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转移到向事中监督和事前预防,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机制和具体惩戒措施,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责任牵头部门:纪检组。
责任人:刘思楠 责任领导:郑金利
11、深入开展“三摆三比三争”活动,活化载体,开展具体鲜活的活动。
责任牵头部门:党总支。
责任人:王国发 责任领导:王鸿轩
12、党建工作要有质的提高,围绕检察机关重建40周年,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检察特色突出的文化活动每季度1次,党建活动室建设要在“七·一”前完成。
责任牵头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任琳 责任领导:李继革
13、筹备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相关材料,确立并打造宁安院检察文化品牌,争创2018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谋划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相关事宜,检察宣传、典型选树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推举、选树出宁安市级先进典型2人以上,牡市级以上先进典型1人以上。
责任牵头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任琳 责任领导:李继革
配合部门:党总支 工会
14、检务保障工作要有新突破,办公楼的立面门窗改造、地热改造要在9月末之前完成。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李洪波 责任领导:王鸿轩
15、及时采购检委会办公室、智慧公诉、远程接访所需设备,组织科技和业务人才赴智慧检察发达地区取经学习,打造办公、办案、管理、服务等高度集成的应用平台。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李洪波 责任领导:王鸿轩
配合部门:控申科、公诉科、研究室
16、政务工作要有新起色。信息简报工作要有质和量的提高,在确保完成牡市、省级信息简报任务并具先优模的基础上,确保有1篇以上国家级信息简报和1篇以上国家级宣传材料。工作总结、人大报告、经验推广等文字综合工作要质和量的提高。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岗位)
责任人:张任 责任领导:孔宪柱
17、检察联络室要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特别是在扫黑除恶、打击民生领域犯罪、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发挥桥梁纽带的突出作用。开展检察联络室先优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考核。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岗位)
责任人:张任 责任领导:孔宪柱
18、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法检查、信访接待、案件回访等活动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岗位)
责任人:张任 责任领导:孔宪柱
19、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检察监督的作用,力促综治一体化格局,力争要有牡市级以上综治经验推广。
责任牵头科室: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赵志国 责任领导:王震宇
20、精准扶贫、工会、老干部等项工作,要本着平稳推进、服务为主的原则,力求为大局稳定和检察工作协调发展做贡献。
责任牵头科室:工会
责任人:王国发 责任领导:王鸿轩
(四)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检,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我们要固本塑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坚持政治方向。把“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在政治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行动上,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令行禁止,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三是坚守政治原则。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服务保障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紧跟宁安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步伐,打好转方式调结构、精准扶贫、重要领域改革、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六大攻坚战”。
2、坚定不移加强法治立检,不断深化依法治国方略。
要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勇于探索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量。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修复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合理监督。
一是强化监督主责主业。一要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二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侦查监督要聚焦重点监督领域和重点环节,不断提升监督品质。要坚持“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法、重成效”,深入研究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内涵、范围,办理的路径、方法和步骤。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保持对爆恐犯罪、邪教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深化互联网风险专项治理,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推进非羁押诉讼改革,适应刑事诉讼繁简分流辅助系统,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融入“智慧侦监”建设,提升侦监工作现代科技水平;
公诉部门要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要求,全面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依法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发生在保障就业、教育入学、扶贫脱贫、住房等领域的犯罪,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落实最严格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切实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网络黄赌毒等新型网络犯罪;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依法整治危害对外贸易犯罪,维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强化审前过滤,坚持起诉法定标准,依法适用不起诉;探索不起诉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机制,依法保障不起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时制度改革,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提高抗诉质量和效率;深化阳光公诉,加强办案程序性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及时公布重大案件公诉情况。积极参加今年市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评比。
民事行政检察要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案件为切入点,加强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法院对非诉法律文书的依法执行,重点监督法院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违法情形;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办理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公益诉讼情况为契机,推进公益诉讼取得新成效。
控告申诉工作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紧紧围绕入口、监督、出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审查受理、移送办理、终结机制,切实破除入口不畅、程序空转、出口不顺等实践难题;要将赔偿监督作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重点,加强对该赔不赔、违法赔偿以及赔偿中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等案件的监督,加大审查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及时审查纠正,彰显司法公正;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惯性,增强问题意识,加大对冤错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分析力度,切实发挥“反光镜”作用,促进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
刑事执行要推进办案证据化、程序化、卷宗化、责任化、信息化,进一步实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由“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优化升级,深入查找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机关、监管场所和检察机关在人权司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完善案件证明规则,积极适用公开审查方式,探索建立办案结果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注重对应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而未提请的监督,深化推进判处实体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监督;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建立与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执行信息共享机制。
案管工作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突出业务监管和业务分析,积极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努力提升案管工作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一体化水平。通过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的检查,运用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手段,加强对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运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办案、部门负责人办案和检察长监督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建立完善以网上评查为主、往下评查为辅的评查工作机制,把评查结果及时载入个人司法业绩档案。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坚持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针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的司法新趋势,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职能定位、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等基础理论研究,探讨未检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未检办案责任制和办案组织设置等应用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专项监督、以案释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深化检校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学习法治教育,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参加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两护一促”等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投身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深化“两护一促”专项活动,坚持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与企业对接,注重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既宣讲法律知识,又听取企业意见,帮助解决涉及司法执法的相关问题,引导企业增强守法诚信依法经营意识。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变形。完善员额检察官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退出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省院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的通报,保证办案情况全程留痕,接受干警监督。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扎实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职权内部配置,有效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完善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办法,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做好政策说明、思想引导工作,促进真正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3、坚定不移加强文化育检,不断构建检察精神家园。
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突出党的标识,鲜活党的元素,从精神引领、组织凝聚和活动带动等多方面入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让忠诚成为品格、勤奋成为常态、团结成为力量、自律成为习惯,为创建一流业绩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我们既要强化政治担当,善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又要坚持守土有责,深入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围绕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广泛开展主题鲜明、检察特色突出的文化活动,注重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检察文化前进方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是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院机关精神贯穿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教育培训、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凝聚共同职业价值追求。
三是全面提升检察本领。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区分干警不同需求,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培训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鉴别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规范司法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4、坚定不移加强科技强检,不断推进智慧检察建设。
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积极应对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一是构筑智慧平台。实施检察专网升速扩容改造,解决网络传输瓶颈,为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筑牢基础。按照牡市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注重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深入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检务公开六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集成化程度。
二是提升应用水平。牡市院将我院确定为“智慧公诉”的试点院。我们要打造“智慧公诉”,在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上迈出重大步伐。推动现代科技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可数据化的证据标准,探索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扩大远程视频和智能语音技术的运动,探索审查和出庭一体化平台。提高检察干警的科技意识、科技思维和科技应用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智能化规范化。
三是推动智能升级。以建设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为突破,以大数据资源应用为方向,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办公、办案、管理、服务等高度集成的应用平台,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破除“信息孤岛”,服务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促进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坚定不移加强创新兴检,不断培育激发发展动能。
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一是推进司法精细管理。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到岗位有职责、过程有规范、细节有标准、人人守制度,真正形成严格规范精细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大力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引入工作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和绩效考评三个管理机制,对现行制度进行分类清理,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实行“立、改、废、补”,使标准化建设更加完善合理,执行更加科学规范,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通过“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实现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法行为的规范性进行界定,严明各种情况的纠正措施,形成自身纠错的良性运转模式。
二是深化检察品牌创建。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东宁市检察院和东安区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等品牌为榜样,强化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卓越意识、超越意识,创建印有宁安标签的检察工作品牌,打造精品,追求卓越。
6、坚定不移加强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机关党建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实施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为引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发挥党建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坚持政治建检与制度治检同时发力,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紧密结合,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有机统一,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三摆三比三争”活动,突出重点,活化载体,使之具象化、鲜活化。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大提升活动,把学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升思想境界的过程,把学习教育的过程作为弘扬忠诚、公正、规范、文明的机关精神的过程。
二是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按照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加大整治“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突出抓好制度执行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高度警惕“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变异,尤其是精神状态不振、纪律意识不强等情况带来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自觉培养和传承优良作风。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坏作风,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司法腐败行为。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突出强调,对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的,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向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做到处罚处理“双到位”。我们要把这个信息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这不仅是要求,更是对干警的爱护,我们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增强人大意识,健全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检察联络员联络机制,拓展网上联络平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以及各界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亲近检察机关,更多地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设计,自觉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的工作制约。自觉接受媒体和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工作思路
以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树立新时代检察社会公信、以争先创优和展现宁安检察鲜明特色为目标,以目标考评机制为载体,深耕检察主责主业,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打扶贫及民生领域犯罪等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深入开展“两护(维护发展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一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深化“两室(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建设,搭建青少年维权大格局,打造远程接访,智慧公诉等工作亮点,全面提升检察质效,打造一流检察院,创建一流业绩,推进“四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流程信息化、司法管理标准化)进程,为美好宁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基础工作
市院“以上看下”考评机制考评的各项工作,各科室及职能岗位必须确保位列前两名,未进入前两名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科室及人员评优资格,凡位列第五名(含第五名)以后的,启动免职程序。
(二)专项工作
中政委、高检院、省院、市院、宁安市委启动的阶段性专项工作,各科室应依据牵头部门的实施考评办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其结果作为评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特色工作
1、立案监督工作要有新起色,至少办理1起社会反响较大的立案监督案件;至少办理1起涉及民生的专项监督案件。
责任牵头科室: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赵志国 责任领导:王震宇
2、诉讼程序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要全面开展,至少要办理3起有影响的诉讼程序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案件。
责任牵头科室:民行科
责任人:付文利 责任领导:王震宇
3、在市委政法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实现检察监督的案件、质量、社会效果的突破,市委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达到100%。
责任牵头科室:公诉科
责任人:张彬 责任领导:张志军
重点配合科室:侦监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控申科
4、构建青少年维权大格局,未检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结合检察开放日举办护航青少年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
责任牵头科室:公诉科
责任人:张彬 责任领导:张志军
5、制定打造智慧公诉的发展规划、实施步骤,确定人才培养的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在牡丹江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责任牵头科室:公诉科
责任人:张彬 责任领导:张志军
重点配合科室:办公(技术)室
6、远程接访工作要延伸到乡镇社区,2018年要完成基础性设施建设和人员培养,2019年要有牡市级以上的远程接访经验。
责任牵头科室:控申科
责任人:信春尧 责任领导:张志军
7、争创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确保下批命名国家级文明接待室我院榜上有名。
责任牵头科室:控申科
责任人:信春尧 责任领导:张志军
8、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要有新突破,确保处于牡丹江地区领先地位。
责任牵头科室:刑事执行监督科
责任人:冯斌 责任领导:王震宇
9、案管工作要在信息共享和规范化建设上有新突破,保持省市级领先地位。
责任牵头部门:案管科
责任人:刘颖 责任领导:王鸿轩
10、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转移到向事中监督和事前预防,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机制和具体惩戒措施,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责任牵头部门:纪检组。
责任人:刘思楠 责任领导:郑金利
11、深入开展“三摆三比三争”活动,活化载体,开展具体鲜活的活动。
责任牵头部门:党总支。
责任人:王国发 责任领导:王鸿轩
12、党建工作要有质的提高,围绕检察机关重建40周年,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检察特色突出的文化活动每季度1次,党建活动室建设要在“七·一”前完成。
责任牵头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任琳 责任领导:李继革
13、筹备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相关材料,确立并打造宁安院检察文化品牌,争创2018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谋划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相关事宜,检察宣传、典型选树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推举、选树出宁安市级先进典型2人以上,牡市级以上先进典型1人以上。
责任牵头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任琳 责任领导:李继革
配合部门:党总支 工会
14、检务保障工作要有新突破,办公楼的立面门窗改造、地热改造要在9月末之前完成。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李洪波 责任领导:王鸿轩
15、及时采购检委会办公室、智慧公诉、远程接访所需设备,组织科技和业务人才赴智慧检察发达地区取经学习,打造办公、办案、管理、服务等高度集成的应用平台。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李洪波 责任领导:王鸿轩
配合部门:控申科、公诉科、研究室
16、政务工作要有新起色。信息简报工作要有质和量的提高,在确保完成牡市、省级信息简报任务并具先优模的基础上,确保有1篇以上国家级信息简报和1篇以上国家级宣传材料。工作总结、人大报告、经验推广等文字综合工作要质和量的提高。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岗位)
责任人:张任 责任领导:孔宪柱
17、检察联络室要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特别是在扫黑除恶、打击民生领域犯罪、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发挥桥梁纽带的突出作用。开展检察联络室先优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考核。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岗位)
责任人:张任 责任领导:孔宪柱
18、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法检查、信访接待、案件回访等活动
责任牵头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岗位)
责任人:张任 责任领导:孔宪柱
19、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检察监督的作用,力促综治一体化格局,力争要有牡市级以上综治经验推广。
责任牵头科室: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赵志国 责任领导:王震宇
20、精准扶贫、工会、老干部等项工作,要本着平稳推进、服务为主的原则,力求为大局稳定和检察工作协调发展做贡献。
责任牵头科室:工会
责任人:王国发 责任领导:王鸿轩
(四)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检,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我们要固本塑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坚持政治方向。把“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在政治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行动上,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令行禁止,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三是坚守政治原则。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服务保障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紧跟宁安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步伐,打好转方式调结构、精准扶贫、重要领域改革、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六大攻坚战”。
2、坚定不移加强法治立检,不断深化依法治国方略。
要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勇于探索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量。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修复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合理监督。
一是强化监督主责主业。一要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二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侦查监督要聚焦重点监督领域和重点环节,不断提升监督品质。要坚持“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法、重成效”,深入研究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内涵、范围,办理的路径、方法和步骤。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保持对爆恐犯罪、邪教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深化互联网风险专项治理,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推进非羁押诉讼改革,适应刑事诉讼繁简分流辅助系统,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融入“智慧侦监”建设,提升侦监工作现代科技水平;
公诉部门要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要求,全面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依法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发生在保障就业、教育入学、扶贫脱贫、住房等领域的犯罪,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落实最严格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切实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网络黄赌毒等新型网络犯罪;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依法整治危害对外贸易犯罪,维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强化审前过滤,坚持起诉法定标准,依法适用不起诉;探索不起诉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机制,依法保障不起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时制度改革,构建以抗诉为龙头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提高抗诉质量和效率;深化阳光公诉,加强办案程序性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及时公布重大案件公诉情况。积极参加今年市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评比。
民事行政检察要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案件为切入点,加强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法院对非诉法律文书的依法执行,重点监督法院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违法情形;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办理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公益诉讼情况为契机,推进公益诉讼取得新成效。
控告申诉工作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紧紧围绕入口、监督、出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审查受理、移送办理、终结机制,切实破除入口不畅、程序空转、出口不顺等实践难题;要将赔偿监督作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重点,加强对该赔不赔、违法赔偿以及赔偿中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等案件的监督,加大审查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及时审查纠正,彰显司法公正;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惯性,增强问题意识,加大对冤错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分析力度,切实发挥“反光镜”作用,促进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
刑事执行要推进办案证据化、程序化、卷宗化、责任化、信息化,进一步实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由“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优化升级,深入查找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机关、监管场所和检察机关在人权司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完善案件证明规则,积极适用公开审查方式,探索建立办案结果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注重对应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而未提请的监督,深化推进判处实体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监督;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建立与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执行信息共享机制。
案管工作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突出业务监管和业务分析,积极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努力提升案管工作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一体化水平。通过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的检查,运用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手段,加强对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运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办案、部门负责人办案和检察长监督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建立完善以网上评查为主、往下评查为辅的评查工作机制,把评查结果及时载入个人司法业绩档案。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坚持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针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的司法新趋势,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职能定位、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等基础理论研究,探讨未检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未检办案责任制和办案组织设置等应用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专项监督、以案释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深化检校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学习法治教育,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参加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两护一促”等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投身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深化“两护一促”专项活动,坚持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与企业对接,注重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既宣讲法律知识,又听取企业意见,帮助解决涉及司法执法的相关问题,引导企业增强守法诚信依法经营意识。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变形。完善员额检察官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退出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省院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的通报,保证办案情况全程留痕,接受干警监督。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扎实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职权内部配置,有效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完善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办法,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做好政策说明、思想引导工作,促进真正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3、坚定不移加强文化育检,不断构建检察精神家园。
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突出党的标识,鲜活党的元素,从精神引领、组织凝聚和活动带动等多方面入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让忠诚成为品格、勤奋成为常态、团结成为力量、自律成为习惯,为创建一流业绩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我们既要强化政治担当,善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又要坚持守土有责,深入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围绕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广泛开展主题鲜明、检察特色突出的文化活动,注重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检察文化前进方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是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院机关精神贯穿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教育培训、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凝聚共同职业价值追求。
三是全面提升检察本领。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区分干警不同需求,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培训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鉴别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规范司法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4、坚定不移加强科技强检,不断推进智慧检察建设。
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积极应对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一是构筑智慧平台。实施检察专网升速扩容改造,解决网络传输瓶颈,为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筑牢基础。按照牡市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注重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深入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检务公开六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集成化程度。
二是提升应用水平。牡市院将我院确定为“智慧公诉”的试点院。我们要打造“智慧公诉”,在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上迈出重大步伐。推动现代科技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可数据化的证据标准,探索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扩大远程视频和智能语音技术的运动,探索审查和出庭一体化平台。提高检察干警的科技意识、科技思维和科技应用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智能化规范化。
三是推动智能升级。以建设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为突破,以大数据资源应用为方向,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办公、办案、管理、服务等高度集成的应用平台,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破除“信息孤岛”,服务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促进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坚定不移加强创新兴检,不断培育激发发展动能。
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一是推进司法精细管理。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到岗位有职责、过程有规范、细节有标准、人人守制度,真正形成严格规范精细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大力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引入工作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和绩效考评三个管理机制,对现行制度进行分类清理,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实行“立、改、废、补”,使标准化建设更加完善合理,执行更加科学规范,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通过“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实现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法行为的规范性进行界定,严明各种情况的纠正措施,形成自身纠错的良性运转模式。
二是深化检察品牌创建。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东宁市检察院和东安区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等品牌为榜样,强化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卓越意识、超越意识,创建印有宁安标签的检察工作品牌,打造精品,追求卓越。
6、坚定不移加强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机关党建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实施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为引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发挥党建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坚持政治建检与制度治检同时发力,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紧密结合,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有机统一,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三摆三比三争”活动,突出重点,活化载体,使之具象化、鲜活化。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大提升活动,把学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升思想境界的过程,把学习教育的过程作为弘扬忠诚、公正、规范、文明的机关精神的过程。
二是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按照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加大整治“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突出抓好制度执行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高度警惕“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变异,尤其是精神状态不振、纪律意识不强等情况带来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自觉培养和传承优良作风。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坏作风,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司法腐败行为。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突出强调,对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的,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向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做到处罚处理“双到位”。我们要把这个信息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这不仅是要求,更是对干警的爱护,我们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增强人大意识,健全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检察联络员联络机制,拓展网上联络平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以及各界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亲近检察机关,更多地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设计,自觉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的工作制约。自觉接受媒体和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