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落实超载超限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
时间:2021-11-05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秦嘉
录入:郑云翔
推动落实超载超限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
为人民,闻令而动,蹄疾步稳!护公益,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大胆探索,重点突破,关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道路交通超载超限治理问题,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公共安全领域“等外”公益诉讼探索,全力守护公众安全。
10月27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超载超限联合惩戒综合治理听证会。听证会由宁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明主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担任听证员。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弘轩;宁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张甲平;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吕万喜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简要案情,阐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该院在办理一起因超载超限引发的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发现,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该案被告人符合列入超限超载运输失信黑名单条件,而相关行政机关未将该被告人列入公路治超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进行联合惩戒。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国家公路网、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严重破坏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剧大气环境污染,一直是困扰相关公路管理部门的顽疾。为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信用手段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发布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强大威慑,让守信者路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是加强超载超限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而超载超限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利于超载超限运输的源头治理和综合管控。相关行政部门分别就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结合自身职能提出超载超限治理现状和难点,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监督非常及时、准确、高效,车辆超载超限极大的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对不特定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以信用手段进行联合惩戒,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王弘轩宣读了检察机关牵头起草的《关于建立超载超限治理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办法》,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在听证会上讨论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尚属首次。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和听证员纷纷对检察机关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行为表示认可,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形成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超限超载运输失信惩戒工作大格局。
闫明在总结中强调,检察机关之所以把超载超限联合惩戒作为公开听证的内容,因为超载超限的治理一直是一个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超载超限的危害性是多方面,我国每年约有70% 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超限超载引起,50%的伤亡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正因为超载超限危害性大,治理难度大,违法成本低,威慑力有限,才有了超载超限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的出台。通过公益诉讼职能,以点带面,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系统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超载超限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形成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超载超限治理格局。
今后,宁安检察院将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在如何提升案件质量、效果和影响力方面多思考、多努力,持续打造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标准之诉、制度之诉,用实际行动扛起“守护公益”的重任,让“检察公益诉讼”走进百姓的心里。
会后,宁安市人民检察院还与两家行政机关会签了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