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检察:2024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4-10-11
来源: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博
编辑:王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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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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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及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2024年7-9月,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6件。其中:院领导主动记录报告8件;一般干警主动记录报告18件。所涉重大事项类别为司法办案,其中为案件当事人说情1件;打探案情5件;邀请私下会面2件;打听案件承办人信息2件;了解案件进展11件;反映司法问题1件;希望案件依法公正或加快办理2件;其他2件。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坚持“逢问必录”,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