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检察院题部署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20-04-07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解学文
录入:秦嘉
审核:孔宪柱
4月3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部署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学习了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高继明检察长和乔洪翔副检察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市委《2020年宁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宁安市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对我院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王永琳检察长强调,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目标的决胜之年,是专项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验之年,目前又面临疫情的严峻形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证力度不减、标准不低,紧扣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01一是两结合,政治站位再提升。将专项斗争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在专项斗争中最能体现初心、使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为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02二是保质量,规范办案再精准。要在办案的“精细化”上下功夫。注重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和“捕诉一体”办案的优势,强化铁案意识,规范办案程序。对于已办案件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更好推进精细化办案,提高斗争本领。
03三是拓战果,着力深挖再彻查。要聚焦打深打透,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进一步做好“打财断血”工作。
04四是强治理,检察建议增效能。要有责任意识,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建设年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做好调查研究,注意从办理的案件中发现黑恶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020年是专项斗争的第三年,也是建章立制之年,我们要紧扣机制建设年主题主线,同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机制、检察办案机制等内外两方面机制。切实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的研究,针对整改事项和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搜集研判,形成长效长治机制。协同推进专项斗争机制建设年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好的做法和机制,扩大到其他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