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学党史 守初心
时间:2021-03-09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王宇航
录入:秦嘉
审核:孔宪柱
3月9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启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会上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启动大会上的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金利宣读了《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突出检察特色,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解人民,激励和引导检察人员牢记初心使命,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吸取智慧和力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动力和实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宁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王永琳就宁安检察院开展好党史教育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史教育中坚定检察机关政治属性。
检察机关作为法治环境建设中的重要部门,加强党史教育,有利于进一步坚定信念,强化政治属性。把党史教育转化为检察工作的行动力,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进校园、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良好风貌。作为基层检察党员干部,我们有义务、有责任把党史学习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把检察事业发展好。
二丰富学习形式,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党员干部要切实将党的知识与服务本能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要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动力和实效,不断提高检察履职水平,扛起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历史责任。
三加强结果运用,在检察工作中彰显党史教育实践成果。
首先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争做党史学习的带头人。其次领导干部提升实践转化,用检察业绩考核学习成果。并通过民主生活会、人大代表走访、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系列活动,收集整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用新视角重新审视检察工作,重新定义检察工作任务目标,在不断改善调整中,促进学习成果的实践转化,增强检察工作任务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满意度,全面提高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