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职能
时间:2021-01-15
来源:宁安检察
录入:秦嘉
审核:孔宪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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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职能: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机构负责人的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四检察部对外联系电话:0453-765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