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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院民行检察工作构建多元监督格局

时间:2018-06-04

来源:Admin5

编辑:付文利

录入:宁安检察院 任琳

审核:孔宪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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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精心谋篇布局,构建多元监督格局,着力破解工作瓶颈,促进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远高于牡丹江地区基层院平均办案数且无一质量不高案件;其中,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1件;针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4件;针对执行过程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8件,法院采纳38件。近年来,民行工作在“以上看下”考评中稳居牡丹江市10个区县前列,受到市委、人大、政府一致好评,也得到了省院民行处的高度认可。科室干警多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和三八红旗手等,民行科长代表政法系统入选2017年度10名最美宁安人。
      一、提高认识,把强化民行工作做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增长点
     1、领导重视,提高对强化民行工作时代意义的认识。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增长点,应从战略地角度着力强化。他们积极应对行政检察快速发展的新挑战,始终把提高队伍素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上狠下功夫。积极选派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专业化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要求干警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注重培养优良的学习作风,不但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也为办理高质量的民行案件夯实了基础。
     2、配齐配强,高比例选配民行检察人员院党组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人员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优先给民行科配备了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知识功底深厚的5名干警,其中有2名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1名学历为法学硕士并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干警。其干警总数和员额检察官人数与公诉科接近,远高于全院其他科室检察官的配备比例。
     3、后盾坚强,力为民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从办公用房、办案经费、办案用车等方面给予民行工作全面倾斜。遇到疑难险重案件,一把手带头参与,举全院之力协调解决,让干警们无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广辟渠道,大幅提升民行检察监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1、发挥检察联络室的优势,疏通基层案源渠道。为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问题,在全市12个乡镇和1个社区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实行1+1+3工作模式,即驻室检察官1名,由检察人员担任;检察联络员1名,由乡镇(社区)司法所长担任;检察信息员3名,由乡镇(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成立了检察联络室微信平台,利用检察联络室微信公众号向各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员推送、传播民行工作法律知识,在平台上进行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延伸了法律知识向基层传播的触角,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渠道,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案源信息,有效化解了民行案源匮乏的难题。
     2、调动社会力量,疏通群众案源渠道。针对多数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不太了解,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向检察院提出民行案件申诉的现状,民行科不断创新探索工作方法,积极寻找民行案源。一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法律宣传这种古老而常新的普法途径,改变部分群众只要自己没有纠纷或诉讼就不关心和不学习法律的民间厌诉习俗。两年来,院领导班子带领民行干警利用“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人大代表联络月”等活动,先后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000余(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0余次,为代表免费赠阅报刊500余份。二是多部门联动发挥宣传合力。印制了普法宣传手册,并与市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涉法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取得配合和支持。
     3、强化挖案意识,疏通内部移送案源渠道。举全院之力构建大民行格局,让全院干警都有民行意识,充分发挥内部联动机制,从公诉、侦监办理的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民行科审查,增强检察机关内部力量整合、人员整合、信息共享,从中获取了大量高质量的民行案源信息。
       三、强化监督,构建民事和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
     1、创新探索,实现公益诉讼案件零的突破。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伊始,民行科就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法。一方面从群众举报、日常走访中寻找线索,另一方面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排查案件线索。办案人员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基层社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滥伐林木等问题进行摸排,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的应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17年,成功办理一起滥伐林木诉前程序公益诉讼案件,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起,打响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头炮。
     2、狠抓办案,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一是积极探索对生效判决、裁定和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方式。通过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涉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有针对性的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寻找案件线索。积极探索虚假诉讼案件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注重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强化案件证据的搜索,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案经验。比如,2017年,该院民行科在接待当事人时,从当事人的申诉的案件事实中发现有重大虚假诉讼嫌疑,通过调查核实,制定预案,拟定调查提纲等方法,成功办理该院历史上第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并进入再审程序。二是积极探索执行监督的方法。本着慎重、稳妥、体谅的原则,主动与法院执行人员沟通、交换意见,对于执行中一般的瑕疵,采取口头或书面建议、交流的方式监督;对于原则性强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比如,2016年,在办理一起市院交办的程某申请监督案件时,认真审查,拓宽办案思路,从中发现线索,以一案带串案,一举办理16件执行监督案件并全部被法院采纳,实现了该院民行科办理案件数的新突破。
     3、息诉服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行科牢固树立“监督是成绩,息诉也是成绩”的正确政绩观,监督与息诉并重,强化息诉罢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在办理好监督案件的同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推行说理式答复。在日常接待中,对裁判正确的申诉,及时疏导申诉人解开心中的疙瘩,使申诉人对法院判决心服口服;对胸中怨气大、缠诉不休的案件,摸清心理、性格特点及申诉背景,从内心深处排气减压,以真诚融化坚冰。引入人性化的理念,情法交融,用充满人情味的行为来打动申诉人,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贯穿于办案的始终。通过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法析理,用情、用理、用法阐明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理由和依据,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对立情绪,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从而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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