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营造公平正
时间:2019-11-13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张任
录入:秦嘉
审核:孔宪柱
自全市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以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牡丹江市院和宁安市委的工作部署,立足检察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规范司法,强化活动举措、提升服务质效,扎实有效地推进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宁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安市2019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9〕8号)所确定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司法活动,强化活动监督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坚持法治立检、稳中求进,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发挥“头雁效应”,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推动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近日,我院王永琳检察长亲自带领一名员额检察官、二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公诉团队对宁安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整个庭审过程,王永琳检察长严格按照出庭规范化标准,用语严谨,条理清晰,为其他检察官办案树立了标杆,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二)优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布局,让民事行政真正“行”起来
以开展民事检察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采用H5等新媒介宣传形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熟悉民事行政检察职责,将办案作为当前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第一工作任务,以“精准化”为导向,在“深”字上做足文章,将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细腻的服务态度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始终。六月初,院第四检察部牵头制定实施了《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院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院党组成员分别与宁安市4家企业对接,确保与企业随时沟通,及时回应企业法律诉求。
(三)持续发力,贴近民生公益诉讼迈上新台阶
内设机构改革后,第五检察部专职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利用“检察开放日”有利时机,通过PPT对参会代表宣讲公益诉讼知识,倡议社会各界代表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并制作H5利用“两微一端”面向公众进行公益诉讼宣传。以办理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手段,以服务和助推“美好宁安”建设为目标,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公信力显著提升。
(四)擦亮窗口,检察保障职能在“四零”服务中见成效
我院制定了关于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的实施办法,对于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在7日内回复;对于群众反映的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实体性问题,沟通协调相关办案部门在3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进行公开答复。控申业务部门制定了5个“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群众办事指南”单行本便民手册,向群众发放,提高便民服务质量。
二、深化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司法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在3月1日在全省正式实施,借此时机,我院于3月1日上午组织本院民行科、公诉科、控申科干警在宁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单,广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以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责,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亲和力和影响力。当日共发放宣传单三百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十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受到群众的好评。
今年8月,我院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利用两个工作日,院党组所有成员分别以举报人、来访群众、律师、送案民警的身份来到案件管理大厅和控申接待窗口体验办事流程,推进检察服务再优化。同月,我院组织开展了以“建立‘亲’‘清’检企关系,护航民企高质量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特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来参加此次活动,主动加强沟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宁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制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党组将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和牡丹江市检察院及宁安市委的要求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好检察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秉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思路,不断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保障质效,为开启美好宁安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