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1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战昊杭
录入:秦嘉
审核:孔宪柱
2020年,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宁安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结合本院下发的《2020年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文件,持续推动宁安市营商环境的优化,严格落实方案中细化的责任分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增强培训频率,打造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截至11月,我院累计组织大型业务培训17次,累计235人参会,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共计7次,累计组织政治轮训共计9次,共137人次参会,按照学习计划多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群众的本领,不断取得开创宁安检察发展新局面的实际成效。。
二是充分践行“办事不求人”承诺,将优化政法服务目标贯彻到底。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四零承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流程,完善平台规范管理,保证平台高效运行,及时办理和回复人民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检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我院制定了关于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的实施办法,对于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在7日内回复;对于群众反映的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实体性问题,沟通协调相关办案部门在3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进行公开答复。
三是充分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院干警每月填写重大事项情况记录表,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四是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与民营企业建立双向沟通,为民营企业的积极发展保驾护航。今年累计开展走访企业调研2次,开展送法到企服务1次,今年10月,我院开展了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了解宁安检察院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中所做的工作,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五是持续推进深化作风整顿工作,继续刀刃向内正风肃纪。8月底,我院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共计发现3个问题,同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加强窗口服务文明规范用语的使用,切实提高与来访群众沟通的能力,全力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水平,使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打造“高效率、重服务”的一流接待窗口。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法治好声音。院党组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担责。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力量,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龙剑内(外)网,不断增大宣传力度,营造正面舆论导向;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为宁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检察宣传力量,不断加强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宁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坚持每日更新,截至11月,我院累计利用微信平台发布原创稿件350余条,其中在中央和主流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19篇,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7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干警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二是查摆整改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深刻、求实效,对作风建设的隐性问题还需要深究细查,对执法不规范、服务营商环境不到位、成效不显著的情况还需加大力度整改。三是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与检察业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紧密契合。
三、下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党组将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和牡丹江市检察院及宁安市委的要求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好检察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秉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思路,不断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保障质效,为开启美好宁安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