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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检察院三项措施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

时间:2020-06-18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第三检察部

录入:秦嘉

审核:孔宪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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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发生以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严肃对待, 迅速行动,按照市院通知要求,进一步严密监督措施,采取三个强化,坚决防止疫情在看守所传播扩散。

  加强封闭管理监督,确保完全闭所

  为做好疫情期间对看守所的封闭管理监督,宁安市检察院由2名驻所检察人员通过电话联络的方式,对看守所的封闭情况进行监督。驻所主任和看守所长之间,驻所干警和看守所值班民警之间,两条电话线路保持24小时开通,每天上班前、上班中、晚上9点三次电话,询问看守所的各项管理情况,重点就看守所每天的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在押人员的身体情况有无异常、看守所执行封闭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严格到位等予以监督,定期向市院汇报看守所疫情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宁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疫情期间对看守所的监督日志》,坚决把疫情阻挡在看守所之外。

  加强管控措施监督,阻断传染源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监督看守所不收押新人员,不接待任何外来人员。有需要新收押的人员,必须送往穆棱市看守所。对确需要律师会见的,该院驻所人员向看守所提出以下建议:律师首先与相关办案单位预约,然后必须进行核酸检查、肺部检查和血样三清检查,由公安部门主管局长签字后,方可进行会见。会见时实行远程视频讯问的方式,截止到6月6日,共视频讯问3人,既保证了办案,又避免外来人员与被监管人面对面的接触。严格落实高检院第五检察厅的通知要求,要求驻所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进入监区和监舍。

  强化线索分析研判,做好职务犯罪线索摸排工作

  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还承担着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的摸排职责。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宁安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除积极做好对看守所的监督管理外,还加大了对辖区内司法人员的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的排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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