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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时间:2022-05-11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石秋增

录入:郑云翔

审核: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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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再发力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5月11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宁安市公安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樊泽科及检察、公安两家相关部门领导共同参加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我市公、检双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将为今后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活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揭牌仪式上,双方领导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工作内容、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高效开展案件会商、咨询指导、监督协作、信息共享等问题作了讨论。随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樊泽科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

   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成立后,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依照宁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宁安市公安局共同协商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规则(试行)》,通过提前介入、审阅卷宗等多种方式,与市公安局开展协作,同时对市公安局办理案件进行监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具体将发挥以下协调职能:

   协调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相衔接,联合评查补充侦查、不起诉案件、纠正违法案件、检察建议反馈等案件,并纳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关业绩考评。

   联席会议,业务研判通报,同堂培训,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

   联合挂牌督办,联合“挂案”清理。

   办案协作配合,包括个别疑难复杂退补案件受案协调、介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协助等。

   法制部门统一对口衔接。

   适宜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调的其他工作。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司法理念,按照检察引导侦查要求,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保障检警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努力构建新型检警工作关系,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推动形成督促落实有为、监督协作有力、执法办案有效良好态势。

揭牌仪式后,宁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召开首次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室联席会,就危险驾驶案件卷宗规范化制作进行专题培训学习。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杨广华就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把握、办理程序等进行讲解,力求检警察双方共同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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