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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3月份主要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2-04-19

来源:宁安检察

作者:杨少博

录入:郑云翔

审核: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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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3月份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公示

一、审查逮捕工作

20221-3月份,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99人,同比件数下降52.63%,人数下降59.09%;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8人,同比件数下降38.46%,人数下降52.94%;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1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人),同比件数下降80%、人数下降83.33%。(如下图)

二、审查起诉工作

20221-3月份,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532人,同比件数下降30.56%、人数下降40.74%;决定起诉各类犯罪1518人,同比件数下降58.33%,人数下降69.49%决定不起诉22人,同比件数上升200%,人数上升200%;移送单位撤回11人,同比件数下降83.33%,人数下降94.74%。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617人,同比件数下降40.74%,人数下降52.78%。(如下图)

三、民事检察工作

1、受理、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监督1同比持平

2、受理、办理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1同比持平

3、受理、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9同比下降40%

4、支持起诉1件,同比上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件,同比下降37.5%;立案4件,同比下降50%

2、诉前程序1件,同比下降66.67%。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检察长接待来信、来访2人。

2、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21-3月份,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人;审结附条件不起诉11人。

、刑事“案-件”比情况

20221-3月份,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20,与去年同期1.1389相比,上升0.0611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1-3月份,我院今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0.95%去年同期93.22%,同比下降12.27个百分点

、量刑建议采纳情况

20221-3月份,我院提出确定量刑建议10人,法院采纳10人,采纳率为100%,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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